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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东尉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山东东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86,987,052.97元或者查封二被告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

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原告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官助理杨晖

裁判日期 2017-08-14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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