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东尉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山东东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86,987,052.97元或者查封二被告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 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原告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官助理杨晖 | 
| 裁判日期 | 2017-08-1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