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085e9858xxxxx1000673d4@wx.tenpay.com)存款人民币100.6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085e9xxxxxx105551932a@wx.tenpay.com)存款人民币1650.6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