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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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本溪老胡记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沈阳中元宜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本溪老胡记药业有限公司在本溪市商业银行存款共计一百六十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