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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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恒润航空巾被有限公司 保定利腾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 保定作腾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2020)冀0628民初39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保定作腾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312元,由上诉人保定作腾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淄博恒润航空巾被有限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624元,由上诉人保定作腾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保定作腾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525元,由上诉人保定作腾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