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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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永固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贿罪 |
| 法院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单位浙江XX房地产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叶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