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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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颐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马鞍山锦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鞍山颐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2580元(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