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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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万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五蛟西采油作业区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2019)甘1002民初4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重审。 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五蛟西采油作业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8030元,予以退还。 |
裁判日期 | 2019-12-08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