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德州卓超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万元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320元,由申请人德州卓超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书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07-19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