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阳泉市盈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深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阳泉市盈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深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欠款9096438.19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692元,减半收取66846元,由原告负担34091元,被告阳泉市盈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27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