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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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曹妃甸荣亿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剀切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双峰三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唐山曹妃甸剀切实业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荣亿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200元,由原告唐山曹妃甸剀切实业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荣亿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