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韶关市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韶关市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韶关市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2-29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