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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成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30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