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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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浙江嘉和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佳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温州市人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温州市人民医院生活护理服务(信河院区)项目(编号:WZLCZB-ZGS-2019-05065)招标文件的规定与原告浙江嘉和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生活护理项目服务合同。 本案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温州市人民医院负担(被告温州市人民医院须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