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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粮丰贸易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秦皇岛粮丰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1民初92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91300元,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91382元均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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