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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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滨州市润泽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0万元或者查封其他相同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