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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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越美印染有限公司 荆州市荆堤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湖北越美印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准许荆州市荆堤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撤回上诉; 三、撤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019)鄂1002民初3004号民事判决; 四、准许湖北越美印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5040元,减半收取12520元,由湖北越美印染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4458元,减半收取22229元,由湖北越美印染有限公司负担12520元,荆州市荆堤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负担9709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