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岳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621执950号 余艳军、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余艳军申请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32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632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执行员 张 维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陈卓鑫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