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债券本金及利息共计130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