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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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慈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日照洁晶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高启贸易有限公司 日照市荣泽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191财保277号 申请人:日照洁晶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林鹤峰,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栾天,山东德衡(日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日照市荣泽经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日照慈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日照高启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人日照洁晶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被被申请人日照市荣泽经贸有限公司、日照熙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照高启贸易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7日立案。申请人日照洁晶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申请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申请费。 本案按申请人日照洁晶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撤回申请诉前保全处理。 审判员范蓉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洋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