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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成都智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502元由原告成都智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07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