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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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滨海时报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19218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09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209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4815元,由被告承担2728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