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温州兴海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府前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温州东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记卡纠纷 |
| 法院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温州东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温州东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