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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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电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确山县供电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8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