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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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环球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2020)皖0123民初1308号民事判决; 二、桐城市环球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欠款256865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256865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欠款付清时止); 三、桐城市环球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律师费19530元; 四、***对上述桐城市环球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66元,由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914元,桐城市环球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55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175元,由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2150元,桐城市环球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担50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