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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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广州颐和南湖高尔夫会员住所有限公司 台山颐和温泉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南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广州保税区远洋仓储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台山颐和温泉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保税区远洋仓储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颐和南湖高尔夫会员住所有限公司、广州南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何建梁(HeJianliang)、李江莲(LiJianglian)价值人民币370,287,763.87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