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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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停止对鸡西市鸡冠区龙山国际小区3号楼负一层00-105号门市房屋的执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93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