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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黄山硕客家居有限公司
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黄山屯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奕棋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黄山硕客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970807.99元;

二、被告黄山硕客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利息(以969183.9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20年3月30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并以162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20年4月10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三、被告黄山硕客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15000元;

四、被告***、***、***、***、***对被告黄山硕客家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分别在最高额1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黄山硕客家居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87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黄山硕客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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