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纳佩克经贸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松原市鑫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市晟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鼎华盛经贸有限公司 庆丰集团黑龙江稷泰祥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裕海海珍品股份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惠农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凌海鑫华硅业有限公司 凌海市中渔海产品养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46,593.17元(1,511,633.17元+534,960.00元)退还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