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衡水众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丘分公司 河北天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2014年6月3日河北天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签订的《天轩湖畔住宅预订单》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3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