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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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冀0824执2091号申请执行人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邢永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二年)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