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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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星飞商贸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 河北华辰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在抽逃注册资金300万元的范围内,被执行人***在抽逃注册资金300万元的范围内,被执行人***在抽逃注册资金300万元的范围内,被执行人***在抽逃注册资金300万元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申请人对第三人***的追加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