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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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方正县林业和草原局红星林场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草原行政管理(草原) |
法院 | 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方正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7月2日作出的方林草罚决字[2019]第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