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鹏胜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同创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红神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江苏红神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5225元,退还给原告江苏红神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01-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