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2执737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园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卓楚光,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田小然,河南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余姚市领航电器厂,住***。 经营者:***。 被执行人:***,身份证号:***。 关于申请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余姚市领航电器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3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2019年1月21日,被执行人金钱给付部分自行履行完毕,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已停止侵权行为予以确认,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