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义利食品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联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2018)黑0621民初198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缓交诉讼费至执行阶段)、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缓交诉讼费至执行阶段),***未予以缴纳,亦不再收取。鉴定费98,926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