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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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意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和盛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北京意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50元(北京意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已申请缓交)由北京意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普通程序收费标准),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