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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04)南法民一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

二、再审申请人***的医药费6792元,住***。

本案受理费250元,其他诉讼费300元,合计5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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