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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阿姆达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鄯善县天川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鄯善县天川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安徽省阿姆达机床制造有限公司货款6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6元,减半收取713元,诉讼保全费690元,合计1403元,由鄯善县天川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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