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826民初267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满族,农民,住***。 被告: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衍明,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岚,河北滦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满族,农民,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威,河北智辩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2020年9月2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张文弟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崔骁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