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赔付原告***车损71156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16130元,原告***负担513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负担11000元。 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