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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同鑫晟工贸有限公司
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中铁建工物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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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丰达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银兴(天津)钢绞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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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809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1408元(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已预交104028元),由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负担(扣除已交纳104028元,余款1473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224677元,由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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