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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809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1408元(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已预交104028元),由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负担(扣除已交纳104028元,余款1473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224677元,由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