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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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罗彩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8358.0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罗彩霞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4-20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