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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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全利迪昌线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迪昌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路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迪昌线缆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华夏银行保定分行银行存款4986928.6元(账号:13×××75); 二、冻结被申请人保定全利迪昌线缆有限公司名下华夏银行保定分行存款4986928.6元(账号:13×××60); 三、冻结***名下农行河北雄安分行存款4986928.6元(账号:62×××62); 四、冻结***名下农行河北雄安分行存款4986928.6元(账号:62×××76); 五、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房权证号: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42242号)。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人应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申请续行保全。如逾期未申请,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5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