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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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执行人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冻结;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从2019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止)。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5-07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