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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十铺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执行经过

一、冻结被执行人六安市东方工业总公司房产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123万元;冻结被执行人***房产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57万元。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6-03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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