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信用证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超杰集团有限公司
嘉禾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超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浙江丹龙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证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7执恢27号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被执行人武义超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丹龙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超杰集团有限公司、嘉禾工具有限公司、卢静波、卢汉其、卢雅科、卢义涛、姜卫亮、陈巧莉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与被执行人武义超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一案,经恢复执行到15062.12元,本次恢复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