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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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01民初555号民事判决; 不得执行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城南支行账号×××的账户内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对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城南支行账号×××的账户内资金依法享有质权; 驳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8-12-21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