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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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消费者协会 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期间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65219元给原告***。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15.2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