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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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81执保136号 关于李龙梅与孙平、姜洪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讷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黑0281民初27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已对被申请人孙平、姜洪波所有的房屋予以查封。已对万永君、张晓燕共同所有的房屋予以查封。故本院保全裁定确定的内容已办理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