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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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泰居置业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河南泰居置业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20000元予以冻结或同等价值的财产权益予以查封。 案件申请费2120元,暂由申请人河南大象(鹿邑)律师事务所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